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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杜小月命题时间之《蚂蚁》 - [所谓原创]
《蚂蚁》
身为一只蓝色蚂蚁,从我出生那刻起,我的父亲就不得不改变了一生的轨迹。
母后高高在上,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对于我怪异的肤色,父亲非常头疼。对于怪胎,我们家族的规矩是要立即淹死的。可是父亲爱我。我知道的,从他看我的眼神就知道。或许我是他平淡的一生中发生的唯一一件另类的事情吧。他在成千万上亿的黑蚂蚁中永远的默默无闻,直到生下我,才在他的生命中掀起了一点波澜。
所以他保护了我。他花了很大力气找来了枫叶,将叶子和茎的皮捣碎、风干、加水、浸泡,终于制成了黑色的汁液。
我成了一只黑蚂蚁。
【黑】
父亲死了。作为一只雄蚁,生下我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而我生命的开始也意味着他生命的结束。我做不了雄蚁,因为我是女孩,只有一种职业等着我做,那就是工蚁。
我开始学习各种技能。作为工蚁,最重要的其实就是一件事——走。从森林走到湖泊,从山顶走到柏油马路,从房顶走到地下通道,从白天走到黑夜……行走是我最重要的工作。走来走去,采食造穴,极其单调枯燥。
我烦透了这工作。我不知道为什么父母要生下我。为什么要生下与众不同但是又不得不与众相同的我。
“嘿,小呆,在想什么呢?”我正在进行我深刻的哲学思考,一只工蚁凑到我身边来骚扰。
“没想什么,就是在发呆。”对这种无聊的人只能无聊的对待。
“我可没你那么闲啊~~”那只工蚁继续废话着,“今天我给蚁后找了份超级棒的晚餐,蚁后乐死了,夸我能干呢!你啊,没事别老发呆,多去做点有意义的事。”
我抑制住胃里的恶心感,“哦”了一声,便转身离开这只唠叨的蚂蚁了。
哼,什么事情才有意义呢。
我爬上树,准备继续发呆。那只唠叨的蚂蚁又发现了一只死虫子,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往窝里驮,大概又去给蚁后进贡去了吧。
我开始思念父亲。他虽然长相平庸一生平淡,但是对我来说,他是我过去的一切。
“这儿有个蚂蚁窝!”不远处传来吆喝声,是人。一男一女,走到我们的洞穴口。男人一脸惊喜的表情,女人到是有些惊恐。我不懂状况,只能继续蹲在树上静观其变。
男人拿了一大罐子水,不一会儿就全倒进了我们的洞。不妙了。
男人继续守在洞口。蚂蚁蜂拥而出,全被他捉个正着,全都进了他的大罐子。我看见那只唠叨的蚂蚁也被抓了,我想她肯定很后悔刚才又去进贡了吧。
“哎,看来洞穴的排水系统很重要啊。”我心里想着,一边庆幸自己的幸免于难,一边也在为自己的将来担忧。
“老婆你的病应该很快就能好了。”“我再也不想吃这恶心的东西了。”“好,治好病咱就再也不要见到这些恶心的蚂蚁了。”男人和女人絮叨着满载而归了。
他们离去之后,我回到洞口。多脆弱的黑蚂蚁啊,一场水灾就全军覆没。我看着洞里的惨状,觉得自己不可以再庸碌的做一只黑蚂蚁了。
我用洞口残留的水,褪去了我的黑色。
【红】
我决定投靠红蚂蚁。
红蚂蚁是个狠角色。不仅会释毒咬人,而且还能将各种细菌病毒到处传播。投靠他们,可以有效的保护自己。所以在几片玫瑰花瓣的帮助下,我转眼之间成了一只红蚂蚁。
我混进了一个红蚁群,并且在群中认了个师父。师父走遍大江南北,经验丰富处事老道。我不指望和他有什么忘年交,只不过找个靠山而已。
他教我如何抵御敌人。我是只冒牌红蚂蚁,身体里根本没有毒素,自然学不会。师父到是没多心,只是觉得我太过笨拙。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体型太过娇小手无缚鸡之力而引发了他的怜悯之心,他到是真的处处呵护我。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比爸爸还要好。
“小丫头,今天带你去见识一下师父的厉害。”师父特别喜欢给小蚂蚁们打抱不平。听说前几天几只蚂蚁因为喜欢玩一盆盆栽而被一个男人给灭掉了,师父决定要去教训一下这个男人。
师父领着我们一个小分队就出发了。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场面,但是能看看人类怎么被蚂蚁报复还是挺有趣的,所以跟在队伍最后凑个热闹。
长途跋涉了也不知道多久,终于抵达仇人的住宅。男主人还在睡觉,大概是做梦了,稀里糊涂的说着听不懂的话。
时机非常好,报复行动即将开始。我无法释毒,所以自然不在报仇小分队之列,顶多算个拉拉队。所以师父安排我爬到卧室橱柜顶端旁观。橱柜很高,在上面俯视视野那是相当的好。所以我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趴了下来,就当看场***吧。
多么的巧啊,忽然发现屋里的男人正是灭掉我黑蚂蚁家族的人。故事到是越来越有趣了。
师父一行低头耳语了一番,看来战略已经部署好。他们开始分头行动,纷纷爬上床,各就各位,预备,咬!耳朵、眼皮、鼻尖、胳膊、手指、肚脐、大腿、小腿、脚趾……到处都照顾到了,一点不含糊的全都各咬了一口。男人疼得呲牙咧嘴,直接从床上滚落下来,看来真的很痛啊。
师父召唤兄弟们组织二次进攻。男人开始气急败坏,直接奔出了门外。师父大获全胜,兄弟们全都兴奋的高呼,我也跟着吆喝。
还没来得及撤退,男人又冲回房间。“呲~~~~”一阵烟雾弥漫,师父和兄弟们应声倒下。有毒。这男人又下毒手了。
我有些许的头晕,还好杀虫剂的浓度不够高,熏不到屋顶,否则我估计也跟着横尸了。我还没从师父死去的事实中清醒过来,心中说不清楚对这个男人是愤怒还是仇恨。总之挺讨厌他的。有他出现,蚂蚁就遭殃。我多想下去咬他一口啊,可是师父的事情给我太大的教训了。报仇,绝不能盲目啊。
我不得不再次思考我的未来。还没想出什么结果,忽然一阵晕眩,便不省蚁事了。
【白】
醒来时,我已经不在橱顶了。我躺在木头蛀出的洞里,浑身不能动弹。
“嘿,你醒啦。”一只白蚁走过来跟我说话。我有些惊讶,自己怎么遇到白蚁了?打量一下自己,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白色了。来由无从考证,或许是爬橱柜的时候在哪儿蹭的吧。现在也没时间想这个问题了,我开始和白蚁攀谈起来。
“这里是哪儿?”
“你在这儿晕的,怎么会不知道这儿是哪儿啊!”那只白蚁大概觉得我脑子晕坏了。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这里还真是那个橱柜,不同的是现在这个橱柜顶已经被蛀空了好大的洞。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哎,这男人真是上辈子跟蚂蚁有仇啊,这辈子和蚂蚁如此纠缠不清。
我想起身看看周围的情况,白蚁急忙阻止我。“你别动啊,在这儿躺着吧。我要先去干活了。”说着,就又开始啃起橱柜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白花花的一片蚂蚁。
我决定睡会儿,那杀虫剂还真有分量,我到现在还有点晕。也不知睡了多久,那只白蚁把我给叫醒了。“嘿,赶紧起来吧,我们准备撤退了。”我睁眼才发现橱柜已经全然被镂空了,可是外表却一点都看不出来。他们的本事还真是高。
我跟着白蚁的大部队撤退了。我完全可以想象那个男人发现自己橱柜被蛀时的反应。真过瘾。
我这才领悟到,原来白蚁的手段才是最高明的。不是平庸度日目光短浅的黑蚁,不是有勇无谋不顾后果的红蚁。白蚁的生存法则是,你明我暗,不露痕迹,团队作战,见好就收。
我决定跟着白蚁混迹江湖了。
【后】
后来,我的白蚁团队还是被人类的灭蚁专家给剿灭了。后来的后来我易主数次,团队又一次次被灭,我都幸免于难。可是见证团队的死亡太痛苦了,所以最后一次遇袭我没有再撤退。
直到临死前,我才恍然大悟,我应该投靠的,绝非白蚁,而应该是人类啊!虽然我化妆不成人样,但或许他们会对一只诡异的蓝色蚂蚁感兴趣呢?或许会把我送进研究院?或许让我进展览馆?或许让我演电影?或许让我拍广告做代言?
爸爸啊,你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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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1杜小月命题时间之《暂停》 - [所谓原创]
一年没有接过命题作文了。昨天接到题目《暂停》,写几个片段吧。
《暂停》
我叫木棉,是个心理医生。
当心理医生是我从小的梦想。小时候太爱看《成长的烦恼》了。每个夏天,电视台都会一遍又一遍重播这一家五口的幽默故事,我也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看。
我喜欢爸爸杰森,喜欢他的帅气,他的幽默,他的宽容,还有,他的职业。杰森是个心理医生,为了照顾孩子,把心理诊所开在了家里。每天他都会与一些各种奇怪的人见面,倾听病人的离奇想法。我喜欢上这种观察与倾听的角色。
十二年后,我也坐在了心理咨询办公室里,开始观察与倾听,走进不同人物的内心世界。
I 哪个世界才是真实的?
上午十点,约了一个客户见面。客户是个年轻的女孩,患有强迫症,已经在我这里进行了一年多的治疗。她叫小乔。
小乔刚来我这里时,才十七岁。父亲牵着她的手,把她领进我的房间。她很安静,问她任何问题,她总是要思考半分钟以上,才会从嘴里吐出几个字来回答我。有时候,甚至只有沉默作为答案。半年以后,才开始喜欢跟我分享她的乐趣——DV。
她每次来见我,总是带着她的DV机。“今天又拍了什么啊?”小乔等着我问这个开场问题。
“在街上遇到一个女孩,我把她拍了下来。”小乔说。
“这女孩好漂亮。”我看着DV里的女孩,回应着。
“是啊,很美。可是……”小乔按了暂停键,把定格的画面给我看。
画面定格在女孩打喷嚏的瞬间,表情怪异,五官扭曲,身体失衡。
小乔看着我讶异的表情,得意的说道:“暂停的时候,多丑啊。”说完她继续开始摆弄她的DV机,播放几秒之后,便会按住暂停键,观察定格的画面。
“小乔,你为什么喜欢看暂停的世界?”
“因为这才是真实的。我们的眼睛暂停不了,看不到真实的世界。”
川流不息的世界,暂停的世界,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呢?
II 时间的速度是多少?
中午去街的另一头吃回转寿司,芥末的味道能让我从小乔的世界里清醒过来。回诊所的路上,恰好遇见下午预约的客户阿钟。
阿钟曾经是个建筑师,我们已经认识三年多了。他年近五十,因为患上妄想症丢了工作,不过他前半辈子挣的钱已经够后半生舒服度日。
“今天你又早了一小时哦,阿钟。”我带他往我的房间走。
“呵呵,本来我已经快要迟到了,是我暂停了时间才追上来的。”阿钟面露歉意望着我。
“难怪我觉得今天的午餐吃得特别慢呢,原来是你捣的鬼啊!”我用谎言帮阿钟营造他的世界。
我们回到诊室,午后的烈日让我俩都有些呼吸急促。坐定之后,我们继续之前的话题。
“阿钟,怎么才能暂停时间呢?”
“医生你不会暂停时间吗?很多人都会呢。”阿钟望望窗外,疑惑的看着我。
“我不会啊,你教教我吧。”
“时间是有速度的,只要你跑得跟时间一样快,时间就暂停啦!”阿钟指着窗外的人群对我说:“如果不是为了暂停时间,这些人为什么要跑这么快呀!”
我恍然大悟,继续追问:“那可不可以回到过去呢?”
“医生你真是天真,这个世界没有时光机!”
我们追赶的脚步,能超越时间流失的速度吗?
III 生命可以等等我吗?
今天预约的见面都已结束,我也该暂停一下我的时间了。忽然一位母亲焦急的领着一个面色憔悴的男孩冲进我的房间。
“医生您帮帮我儿子吧,否则他今晚可能又要自杀了。”
“好,你们先坐下来。”看来是位抑郁症患者,“您说说他的情况吧。”
“儿子刚失恋,又丢了工作,最近已经三番四次的寻死了。”母亲一边说,一边心疼的轻轻抚摸男孩手腕上厚厚的绷带。
“你好,你叫什么名字?”我试着与男孩交流。男孩沉默不语,母亲在一旁补充,“他叫阿山。”
“阿山,能跟我说说吗?你为什么割腕呢?”
阿山抬眼看看我:“我讨厌……”勉强挤出几个字之后,又回归沉默。
我只能试着引导他:“你讨厌伤害你的人,讨厌自己,还是讨厌这个世界呢?”
阿山不喜欢我的说法,开始开口与我争辩:“不是,我只是,讨厌,这一刻。”
“这一刻?”
“对,这一刻,此时此刻。”
“为什么呢?这一刻有什么不好么?”
“这一刻有太多不开心的事。”
“那为什么割腕呢?”
“我只是想暂停一下我的生命。跳过这一刻。下一刻,一切都好了。”
这一刻,生命能给我们时间,等候下一刻的到来么?
生活,如果是个播放机,他们都喜欢按暂停键。而我呢?丢失了遥控器。 -
2007-06-18杜小月音乐命题时间之《完美垃圾》 - [所谓原创]
《完美垃圾》
又是音乐命题,开始吧。
垃圾 卢巧音
如果我是半张废纸
让我 化蝶
如果我是个空罐子
为你 铁了心
被你浪费 被你活埋
让你愉快 让我瓦解
为你盛放 颓废中 那媚态
留我做个垃圾
长留恋于你家
从沉溺中结疤 再发芽
情爱就似垃圾
残骸虽会腐化
庭园中最后也 开满花被世界遗弃 不可怕
喜欢你 有时还可怕
没法再做那些牵挂
比不上 在你手中火化
不需要 完美得可怕
太快乐 如何招架
残忍不好吗留我做个垃圾
长留恋于你家
从沉溺中结疤 再发芽
情爱就似垃圾
残骸虽会腐化
庭园中最后也 开满花被世界遗弃 不可怕
喜欢你 有时还可怕
没法再做那些牵挂
比不上 在你手中火化
不需要 完美得可怕
太快乐 如何招架
残忍不好吗被世界遗弃 不可怕
喜欢你 有时还可怕
没法再做那些牵挂
比不上 在你手中火化
不需要 完美得可怕
太快乐 如何招架
残忍不好吗
灰烬里 被彻底消化
我以后 全无牵挂
什么都不怕
(一)
她厌烦了此刻看上去无比肤浅的快乐。她深知快乐不是每天能够没心没肺的笑那么简单,正如她深知幸福不是每天能吃到他买回来的巧克力蛋糕那么容易。
她厌倦了每天被他捧在手心的感觉。如果他是地球,她不想做他的太阳。永远位于中心的感觉让人太过平静,找不到一丁点围着别人旋转的眩晕感。那种眩晕感带来的快乐,虽然可能很短暂,但是她开始疯狂的渴望。于是她在第二天太阳升起前,逃离了这个看似温暖的小窝。
她什么都没有带走,连被窝里的余温都没有带走。她什么也没有留下,连最后一个吻都没有留下。窗外的天空很晴朗。
(二)
她第一次见到桀,是在她出走后的第37天。她已经在全市最大的垃圾堆填区生活了整整一个月。出走那天她穿着那条她最爱的白色棉布连衣裙,复古的小圆翻领,两侧有两条一指宽的腰带,她总是喜欢很随意的系在腰后。裙身上有着若隐若现的暗花,那是她最喜欢的薄荷。
现在,她还穿着它。它已经从那种在阳光下会强烈反光的白色,变成了暗沉的灰色。她已经弄断了那双本来就岌岌可危的人字拖。所以她总是赤着脚,在小山一般的垃圾中翻来覆去。她的头发开始僵硬,但是她从不让它们打结。她在垃圾堆里找到一把小木梳,很像她以前常用的那把。不知道是不是在她出走以后,她的所有物品都被伤心欲绝的他扫地出门了。如果这真的是自己的那把小梳子,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吧。她喜欢坐在高高的垃圾堆顶端,在温暖的阳光下梳头。她觉得她在梳头的那一刻是最美的。不论她身在何方,她的头发永远都是她的命根子。
正当她闭上眼睛,在温暖的阳光中享受梳子在发间穿梭的感觉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速的摩托声。她在指缝间躲过刺眼的阳光,用目光寻找声音的来源。那是一个黑色的背影。她从他的脊背感受到了他的狂热。他扔下一包垃圾,便扬长而去了。
(三)
她急忙从垃圾堆的顶端奔跑下来,拾起差点被崩塌下来的垃圾掩埋的那袋垃圾,那袋属于桀的垃圾。她小心翼翼的翻开塑料袋。里面是一团用报纸包裹着的东西。她双手捧住报纸团,把它从塑料袋里取了出来。掀开报纸,一股淡淡的幽香飘了出来。这样的幽香在这样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基本上不用一秒就消失殆尽了。可是她闻得很真切。她怎么可能忘记这种香味呢?这是她最最挚爱的薄荷啊。
很显然,这盆薄荷已经死了。
“他一定是忘记浇水了。”她自言自语着。薄荷是何等娇贵的植物啊,如果没有水分,24小时的灼热阳光,就能要它的命。她曾经在窗台上养过几盆薄荷,她总是悉心照料,可是最终还是都没能活下来。
她用手指抚摸着已经有些干枯的薄荷叶,盆里的泥土还湿润着。这些水分恐怕是他最后的希望吧,可是他终究还是没能挽回它。
(四)
熟悉的摩托声又来了。这已经是第六次了。每次都是急速的摩托声,黑色的背影,和一盆枯死的薄荷。
她不明白,既然他养不活它们,为什么还要坚持不懈的继续养。既然它们已经死去,他又为什么要千里迢迢的把它们送到离市区这么遥远的垃圾堆填区来扔掉。他对她来说,就是个问号。
“为什么?!”当她正在怀着无数的疑问打量他的背影的时候,她听到他近乎歇斯底里的喊叫。他的脊梁有些颤抖,双拳握紧,双腿忍不住屈膝跪倒在地。
“为什么?为什么你的薄荷跟你一样脆弱?!你已经死了,所以你也要一一带走它们么?”他开始哭泣。薄荷被他摔碎在地。小小的,软弱的,几乎就要腐败的渗进土地。“你的薄荷,就剩最后一盆了。求求你,让它代替你,陪在我身边好不好?”他的声音从哭泣变成了哀求。
一个企求爱的男人,比死亡的薄荷更可怜,更可悲。
(五)
她决定走向这个男人了。她想或许自己是爱上他了吧。即使不是爱,不管怎样,她就是想靠近他了。
“我知道怎么养薄荷。”她扬起自己污渍斑斑的脸,却用一种很热情而坚毅的眼神直视他的双眼。
“你能带我走么?”她已经坐到了他的摩托车后座上,一边整理着裙边,一边故作漫不经心的对他说。
他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把自己的头盔扣在她的头上。“抱紧我。我的速度会很快。”
温暖的背,呼啸的风。她望着炙热的太阳,开始开心的笑。
她只是想做他的最后那盆薄荷而已。即使终有一天她会像那盆薄荷一样被他丢弃,但是至少她曾经肆意的吸收过他给予的所有养分,将所有的爱分裂瓦解,转化成一股强大的力量,生根发芽,破土而出,盛放出最绚烂的小花。
我以后,全无牵挂,什么都不怕。 -
2007-06-01“杜小月音乐命题时间”之《和你在一起的最后24小时》 - [所谓原创]
命题时间,《If you go away》,一曲吟唱引出的关于时间、关于爱的故事。
《和你在一起的最后24小时》
8:00
我的睡眠很浅。那是我敏锐的听力导致的。八点准时醒来,则是因为你卧室传来的窸窣声。每次你起床的速度总是很慢,揉眼,穿衣,伸懒腰,喝水,整理床单……我总是等不及你开门,就提前卧在门口等你出来。我要让你在出门的第一时间看见我。你总是边揉眼睛边开门,说实话,你的睡衣总是穿得乱七八糟,长长的头发纠缠在一起,凌乱极了。可是,我总是很喜欢看你刚起床的样子。你原本因为没睡够而一脸不满的表情,总是在见到我的那一霎那,幻化成微笑的蝴蝶,掠过嘴角、脸颊、眉梢。
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从你第一次把我从臭气熏天的垃圾堆带回家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爱我的。
可是今天,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准时蹲在你的门口。昨夜你流了那么多眼泪,我不想看见你红肿的双眼。我更不想看见你已经打包好的行李。
你要去找你的谁了。可我又是你的谁呢?我不过是一只一年前还在流浪,再过24小时就要离开你的怀抱的小猫。我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9:00
早晨九点,厨房的角落总是有一束阳光照射进来。这是我最爱的地方。曾经有好几次,我趁你不注意,撒了几滴尿在这里。对不起。这是我们表达爱的方式。我喜爱的领域,必须有我的味道。
阳光如往常一样,温热着我的身体。我也如往常一样,认真疏理着我的毛。阳光的温度渐渐升高,可是我的心却在渐渐冰冷。难道不是么?如果你走了,连同这一束微弱的阳光,也会被你一起带走。
你走向我,为我端来食物。是我最爱的罐头。你想让我开心一点,我知道。虽然我并没有胃口吃什么罐头,可是看到你沮丧的表情,我想或许我应该快乐一点,至少看上去快乐一点。于是我努力起身,像往常一样摇头摆尾,埋头开始“享受”这些食之无味的冷冻食品。
一股冰凉袭入我的背脊。那是你的手指。你的手指很修长,纤细的,总是冰冷。你温柔的抚摸着我的毛,像一把大梳子。忽然你站起来侧过身去,不让我看见你的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知道你要走了。我知道。
13:00
厨房里充满了食物的香味。
你不擅长烹饪,不过我却很喜欢你认真做饭的样子。洗菜、切菜,下锅翻炒,有些手忙脚乱,有些惊惶失措,但是你举手之间流露出来的纯真与可爱却总是让我心动。我总是不顾你驱赶我的呵斥,来回踱步在你脚边,甚至是俯身下来彻底卧下。我喜欢看你有些恼怒的样子。
你给了我一块鸡肉。以往你从不给我吃任何你吃的食物。我的食物永远是猫粮小饼干和难得一遇的罐头。你为什么要给我鸡肉呢?你为什么总是一遍又一遍的提醒我,今天是多么的不同?
我不知道该不该吃下它。不吃,怕你伤心;吃,怕你忘记我。
你会忘记我么?
15:00
天气好闷热。你已经开始有些烦躁。我仰在地板上乘凉。很困,眼皮直打架,可是我却不想闭起来。我能听见时间流动的声音。和你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我还怎么舍得用来睡觉。
你开始看韩剧。我记得你很久不看韩剧了。你喜欢美剧跳跃的思维和成熟的逻辑,不再流连于韩剧的千篇一律和哭哭啼啼。可是今天你却又开始看韩剧。你捧着一大杯冰冻的果汁,一大盒纸巾,开始了夏日炎热下午的哭泣。
你看它是为了流泪么?昨夜在你向我述说你将离开的事实时,你已经流了太多眼泪了。
亲爱的,你的眼睛不是用来流泪的。即使你将离开,也请笑着离开。
19:00
醒来已经夜幕垂垂了。对不起,我还是睡着了。我还是没有抵抗住身体每日16小时的睡眠需要。所以当我听见关门声的时候,我惊醒的跃起身来。
你去哪儿了?
我找遍整个屋子,确定了刚才真的是你离开的关门声。你是看我睡着生气了么?所以用离开来惩罚我。我是多么的愚蠢啊!或许在我睡着时,你还抚摸了我的额头,我的身体,或许还跟我说了许多话。可是我居然睡得那么沉,全都没有发觉。我真该死!
我跳上窗台,向外张望。我来回踱步,心急如焚,可是始终看不到你的身影。
你知道我是多么的沮丧么?我真恨不得有个时光机,将时间倒回到我睡着以前,不对,应该倒回到一年以前。我多想重新遇见你,重新和你生活在一起。
20:00
在我拼命搜索过去的回忆时,忽然听到门外的钥匙声。我知道是你!你的脚步声,我不能再熟悉。你废了好大劲才打开房门。你,竟然带回了这么多猫罐头,多得我可以吃上三百六十五天。原来,你离开是为了它。。。
看着这堆罐头,忽然想起去年的此时此刻。天好黑,还下着大雨,雷鸣电闪,甚是吓人。我刚被一只野狗吓得差点魂飞魄散。肚子空空,钻进垃圾箱觅食。
我多么害怕孤单,你知道,我多么害怕孤单。
在我觉得生命没有意义的时候,你撑着一把好大好大的伞,走到我身边。我看到你的眼睛闪烁着怜惜。我也用眼神回应你。你不知道你当时有多美,额上湿湿的头发垂在两鬓,睫毛上沾着晶莹的水珠。我能闻到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兰花香味。你是拯救我的女王。
你不顾我满身的污水,将我抱在怀里带回家。你的胸口无比温暖,几乎催我入眠。
你用一大袋猫罐头慰藉我,正如你现在怀里抱着的若干罐头一样。
有时候,食物是疗伤的最好方法。
24:00
你的眼睛还是没能消肿。谁让你哭哭啼啼了一整天。午夜12点的钟声已经敲过了,你像个哭累了的灰姑娘,不得不回到你温暖的床。黑夜的时间,需要我独自度过。
你最后帮我清理了一次我的沙盆,跟我说了些我听不懂的话。虽然我听不懂,但是我明白,你的眼睛都告诉我了。你撑着身体去卧室休息了。漫长的黑夜等待着我。
3:00
凌晨的温度开始回落。我喜欢凌晨的温度,可是没有你的陪伴,这样的温度显得是那么的孤独。我起身重新仔细巡视了一下整个房间。这样的房间,永恒的留在我的记忆里。这里有我们的快乐。
你在卧室睡得很熟。不过我猜你一定又做恶梦了。我总是能听到你痛苦的呻吟,像是有一块大石头压在你的胸口。恶梦围绕着你,孤独围绕着我。
我多么希望能够做你的影子啊。只有做你的影子,才能永远陪伴你。可惜,你已经有了影子。我是多余的。
8:00
阳光又照进窗帘了。
空气又开始变暖了。
又是新的一天了。
你将离开了。
你把我递到新主人的怀里。我不想看他一眼。他不是我的谁。
你转身离开。你带着你沉重的行李离开。行李里没有我。
我在想,如果你离开,我会不会死掉。可是,这样的“如果”,已经不再是“如果”。 -
2007-05-11“杜小月音乐命题时间”之《你的心在这边,我看得见》 - [所谓原创]
《你的心在这边,我看得见》
这是篇和DUDU约定的命题作文。在工作这么忙的时候,在生活这么乱的时候,在心情这么差的时候接命题作文,的确是一种考验。命题作文换了一种方式,彼此给对方一首歌,任何歌曲,然后是接题者的自由发挥。
临睡前决定看看她所完成的我的命题——《快乐不快乐》。她说,我们快不快乐,都在一起。从头看到尾,我的眼泪一直掉。这两天以来,我一直强撑着,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可是,她的两千来字,却瞬间将我瓦解。她是如此了解我看穿我。“有时候,幸福就是一种坚持”,这是我曾经对她说过的话,现在听来,反而是自己没有参透。
还是先写我的命题作文吧。今天DU给我的是杜德伟的老歌《放一颗心》。
放一颗心杜德伟
别怕我爱的太多
爱你我很快乐
你尽管放心接受
这样温柔和我
我不怕任何结果
珍惜这一刻
就算是有一天
你突然想走
你并不需要担心太多
怕你不够了解我
只要记住无爱不痴
无爱不狂 就够
爱从来不怕付出太多
也从不保留
为了你我什么都做
看看你是种享受
拥有你更是感动
放一颗心留在你的身边
每次离去陪你入眠
你千万记住有我在耳边说爱你
别怕我爱的太多
爱你我很快乐
你要乖乖的 等着我 回来
爱从来不怕付出太多
也从不保留
为了你我什么都做
看看你是种享受
拥有你更是感动
放一颗心留在你的身边
每次离去陪你入眠
你千万记住有我在耳边说爱你
别怕我爱的太多
爱你我很快乐
你尽管放心接受这样温柔的我
别怕我爱的太多
爱你我很快乐
你要乖乖的 等着我 回来
你要乖乖的 等着我 回来“别怕我爱的太多,爱你我很快乐。”我多想能这样。
原来我们的心,都是冰做的,不是水晶,根本不是。
“爱你我很快乐,你尽管放心接受,这样温柔和我,我不怕任何结果。”
还记得去年三月刚认识的时候,我说我已婚,你的惊讶表情至今印在我脑中。你不停的询问,为什么会想要结婚。我的答案是,有时候,你遇到一个人,你就是会觉得他发着另一种光,他就是那个你找了很久的人。没来由的,就会觉得他就是注定的那个人。我说这话的时候,她们都在听,我不知道她们懂不懂,可是我知道你懂了。你的目光闪烁,正如你现在说起你的他时一样。你找到那个注定的人了。我们的心都放在了他们的手里。
我们说:快乐的把心交给你,你尽管放心接受。
“放一颗心留在你的身边,每次离去陪你入眠,你千万记住有我在耳边说爱你。”
我们都是习惯于陪伴在他人身边的人。亲人、友人、爱人,我们都喜欢用陪伴来表达我们对他们的爱。我们的爱很专注,我们的爱是一种守护,我们的爱看似平静却是用尽全身力气,所以我们都是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人。我们的心是一整块的,要么不给,要给则是全部。
我们说:你的心,去流浪。我的心,你带走。
“看着你是种享受,拥有你更是感动。”
我说我的心好酸。你说我和他现在至少能彼此看见对方。的确啊,从看见他用钥匙打开门,进门换鞋,吃饭,开电脑,上网,抽烟,喝酒,洗澡,关门睡觉,一幕一幕,我都看在眼里。虽然没有和他说一句话,没有看过他的眼睛,可是还是感到一丝安心。我还是会替他收掉喝完的酒瓶,叠好凌乱的床单,洗掉换下的衣服。即使在他眼里这一切没有意义,可是至少让我自己觉得安慰。
这些力量是你给我的,女人。否则,以我现在的状态,不可能还能在工作时间写冗长繁杂的方案,写不着边际的文案,一个会议接另一个会议的不断转换。这是因为早晨看见你的笑脸时,传达给我的力量。
你把心放在我身边,我看得见。
我一直以为自己有一颗水晶般的心,清澈,透明,坚韧。可是跟你相遇之后才明白,我们哭我们笑,我们赖以维持的坚定,我们瞬间崩溃的脆弱,都是因为我们的心其实是冰做的,每每遇到抵达沸点的人与事,就会立即融化。我们在跟自己玩着融化和凝结的循环游戏。
这样的冰做的心,最终应该放在哪里呢? -
2007-03-28永恒的壹(一) (连载中...) - [所谓原创]
壹·壹
林是个相当简单的女孩。亲切温和,是班里的乖乖学生,同学喜欢,老师疼爱。她有很多朋友,安是其中一个。
安是个不爱说话的女生。初一第一天报到的时候,她一进教室就拣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她对同学总是冷冰冰的,对于老师的劝导也总是不理不睬。上课时常打瞌睡,班主任的课也敢逃。可是不论文理科,她每次考试都是第一。
林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跟安越走越近。还记得第一次和安说话,林都能听见自己的心扑通狂跳的声音。林是班长,通知安参加班里的郊游。原本以为安会拒绝,谁料郊游那天她背着背包站在上车队列的末尾。林看见她,向她微笑,安也从嘴角挤出一个难得的笑容。
那以后,林和安竟渐渐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这朋友一做,就是七年,也只能是七年。
壹壹·壹她终于决定忘掉那个三年前抱着吉他对她唱歌的男孩。
她的生日是11月1日。重复的“1”让她偏执的迷恋“1”。可是11.1让她觉得仍不够彻底,她更喜欢11.11,正如比她小十天的他那样,做一个彻头彻尾的人。
她的名字叫安,他的名字叫晓,两个执迷不悟的不安天蝎。
知道晓的时候,安不过上初一。他们是同一个年级的学生,不过不在同一个班。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只不过安的好朋友林认识晓,偶尔会跟安提起他。他在安的心里,只是一个不能再模糊的身影。
初中三年,安的性格很怪异。学习成绩永远第一,不搭理同学,甚至不搭理老师。唯一的朋友就是林。把她当作朋友的原因很简单,她的生日是1月1日,有些小固执的魔羯座。林帮男生给安送情书,安给林讲功课;林带安去小溪里踩水,安唱歌给林听。她们一起听王菲,一起打麻将,一起打篮球,一起走过稚嫩的三年。 壹·壹壹大学的生活很空虚,这是当代大学生们默认的无需证明的定理。尘喜欢泡在网上,那里有他喜欢的小说,喜欢的诗词,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游戏,当然,还有喜欢的女孩。
尘自己也不是很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上林了。这个素未谋面的,只在QQ上聊过许多次的女孩。可是他知道自己喜欢跟她说话。她说话总是静静的,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他向她诉说自己的不快乐,她总是能在第一时间理解,而且总能找到方式来化解他的不快乐。
总之,林对他来说,像是一个懂得解穴术的女孩。所以,他常常捧着自己的症结去找她,然后让她一一化解。
他,决定要见她。
壹壹·壹壹晓搂着身边这个素净的女孩,开始唱《如果爱》。
晓知道,他这辈子其实或许注定会孤单,就像自己的生日那样,11.11,永远那么孤独。眼前这个女孩,不过是他想要的一场完美恋爱而已。总有那么一天,他清早醒来,就会忽然觉得身边这个笑容纯净的女孩不再是他的最爱。到那时候,他就会选择离开。
现在,他不过是在等待那个日子的到来而已。
他爱音乐,就像爱他自己。他常常花女朋友的钱,可是却舍得花很多钱,买他心爱的吉他。他觉得,不是他选择了音乐,而是音乐选择了他。
晓还记得三年前那个夏夜,他抱着吉他,为安唱《就叫我孩子》。安是他欣赏的女生,利落,干净,聪慧,直爽。他在她面前,就像个小孩,可是完全坦白的交出自己。他喜欢这种感觉。他还曾经拉着安的手说:如果将来最终没有人和你在一起,那么我要你。可是他知道,她不过是女版的他。两个太过相似的人,只能做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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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我的蓝色天空,你的落日节奏 - [所谓原创]
前序
安,我用第一人称写下了这个关于你的故事,送给你,也送给正在一分一秒流逝的青春。
你有你的蓝色天空,他有他的落日节奏,交叠的,不过是那场令人眩晕的晨风。
祝你们都好。
1
睡了一整天,直到傍晚的阳光洒在身上,我才逐渐醒来。被子有一股干爽而熟悉的淡淡芳香,来自那个即将降到地平线以下的火球。这么多天,都是闻着这股味道醒来,它成了我的清醒剂,或者,它其实根本就是催眠剂。
翻了个身,不想起床。大学生活将所谓“作息时间”彻底作废,宿舍成了失乐园。阳光开始变得越来越放肆,似乎太阳知道了它即将落下,于是开始利用最后一点时间狠狠释放。阳光洒在发端、眉梢、唇角、肩头……暖暖的,再度催眠我。
2
同样的阳光,第一次见你。高一两个班篮球对抗赛,我是拉拉队。赛场上双方交战激烈,我身为拉拉队头号志愿者,正在兴致高昂地为我们班高呼加油。看台旁,一个身影,忽然抓住我的眼光。
你很瘦,脸也很瘦削,目光内敛。你就那样静静的蹲在那里,望着篮球场上的人,温柔的笑。阳光斜斜的照下来,洒在你的发端、眉梢、唇角、肩头。你的笑容,像一格胶片,定格在我的心里。我停止了呼喊,安静的出奇,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
风景成了风,你成了风景。
3
从同学的同学那里知道你叫林。多么遗憾,怎么没有早一点注意到你。你是那么惹人注目,怎么会一直不知道你的存在。我想你是认识我的,在高一的整个年级,很少有人不认识我。或许,你还在课堂上听过老师读我的作文;或许,我还帮老师批过你的试卷。
我要认识你。
我算准你上学的时间,跟在你身后,一路和你“一起”上学;我知道你下课出教室的时间,假装和你偶遇,再跟你微笑问好。多么庆幸,周和你相熟,于是大家一起聚会,有了更多的机会靠近你。我竭尽全力,搜寻一切关于你的消息。
我认识了你,我忘了自己。
4
高考,我挤上了独木桥,到北京追寻学业的梦,你成绩平平,留在成都画自己的圆。
可是我还是天天惦记着你。回忆里,满是你说话的声音,声音不大,但是很直爽,嗓音很好听;回忆里,满是你的身影,走起路来背总是挺得直直,那么利落,却让人觉得很安心;回忆里,满是你的笑声,温和的,柔软的,让我从头到脚整个温暖起来……
这样的回忆,让我满脸笑意,却又让我手足无措。所以每次一回到成都,我总是直奔着去找你。
你好懒,总是喜欢睡懒觉,一觉睡到中午,跟我一样;你好天真,居然喜欢漫画,害我成天研究《海贼王》《火影》之类的东西,我想跟你一样;你好气人,生活不规律,夏天有时一天只吃一顿,可却怎么晒也晒不黑,怎么吃也不胖,我也好想这样。
我的生日会,你说好要来,可是都开始了你才爽约。害我扔下一屋子的人,和司机开车一个多小时硬是把你接来。
我想请你来我的世界,我想住到你的世界里去。
5
我以为,你会想要和我一起飞。我一直这样以为。
可是,当我要飞的时候,你却告诉我,你不会飞,你飞不起来。
“安啊,你飞得太高了,我够不着,我够不着……”
“林啊,你只要想飞,就能飞起来的,我们的翅膀合在一起,才能一起飞翔……”
“安啊,我不想飞,我累,我习惯在地上过平静的生活……”
“林啊,我是否只有放弃天空,才能和你在一起……”
“安,我们不可能了。”
就这样,结局不过是个绝决的句号,大大的无法修正的句号。
我有我的蓝色天空,你有你的落日节奏。尾声
女人的痛苦往往源自男人,男人的痛苦则源自自己。我败给了现实,你输给了自尊。
我看不清楚前面的路。天空的阳光好刺眼,我一直努力的飞,飞向我向往的高处。可是我看不清楚,我看不清楚……没有你的路,我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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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3 | 自由女神·续
今天给小杜同学写了篇命题作文,《自由女神》,写完之后前思后想,那篇小酸文完全不能满足本宫的写作欲望。看着小杜的那篇小贱文,想想48小时的时限还没到,于是本宫作出了大胆的决定,再写篇续哈。现在流行“续”,没有续,可爱的世界人民怎么活得下去。你看看你看看,本宫在不知不觉间,又做了件为全世界无私奉献的事~~最近发现全世界都在练剑(汉语真是博大精深啊,剑字已经上升为通假字了),世界上剑客无数啊我躲剑都来不及。你一剑我一剑,剑剑致命啊欧麦高,所以我决定以剑还剑。不是不剑,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定得剑。Come on,大家一起来耍剑!口中无剑,心中有剑,剑到最剑!
完毕,开始说正经的了,旁人别打岔。
我亲爱的自由女神阿姨:
您好!我不知道您看不看得懂“您”,这不是“你”,下面加了个“心”,这在咱们中国叫做尊称。小的英语不太好,不知道这个“you”该怎么变成尊称,应该不是“you heart”嚯~~
再次问,您好!我是中国的一名党员。我来向您做宣传来了。先向您证实一下,我是一名党性很好的党员。每次做党性分析的时候,我都特自豪。有的党员朋友,不要党只要性,所以没党性了。可是您放心,我是属于只要党不要性的那种,所以内心无比纯净,请您放心听我的宣传内容。
我要说的是我们中国知名度最高的座右铭啦!如果不是字数太多,我相信不知道多少人会把它刺在背上。所以说简洁的重要性还是不容忽视啊,否则我们的这条座右铭一定能赶上“I Have A Dream”的知名度。我要说的是我们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内容如下: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首七言长诗,我担心阿姨您看不懂,所以附上英语版: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ur and disgrace—Eight Dos and Don'ts
Love, do not harm the motherland.
Serve, don't disserve the people.
Uphold science, don't be ignorant and unenlightened.
Work hard, don't be lazy and hate work.
Be united and help each other, don't gain benefits at the expense of others.
Be honest and trustworthy, not profit-mongering at the expense of your values.
Be disciplined and law-abiding instead of chaotic and lawless.
Know plain living and hard struggle, do not wallow in luxuries and pleasures.
阿姨,我还是担心你不能全部理解,所以我再一一举例说明吧。
1, 说要热爱祖国。比如您,火炬一举121年,这一条您肯定是“荣”了哈。
2, 说要服务人民。比如我以及无数博友,在这里免费写博娱乐大众,更是为网站贡献点击率无数,这条没话说,也是“荣”了哈。
3, 说是万事要有科学依据。比如我写这篇废话,还不忘google一下,知道您落成于1886年,所以才说您举了121年火炬,这就叫崇尚科学,understand?
4, 说是要辛勤劳动不能懒。这又要说到众博友了。各位每天不分白天黑夜的更新,只为耕耘不问收获,劳动最光荣!
5, 讲了团结互助的重要性。这条说实话我不是很苟同。因为我觉得有时候“团结互助”和“损人利己”是并向而行的哈。比如去年某人A和某人B在网上口水战的时候,A的fans们非常团结互助,差点用口水淹死B,这样的团结互助损了B团伙利了A团伙,这不是矛盾了么?所以这一条先略过哈。
6, 要诚实守信,不能见利忘义。这条我也有点纳闷,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我在电影电视里见过无数见利忘义但是却非常诚实守信的人。For example,某某给了某某大洋无数做封口费,say:我的事你可千万别说出去。某某欣然接受了钞票,并且守这个秘密守了一辈子。你说他是荣了还是耻了?
7, 这条说大家要守法。法制社会嘛,不守法的那是流氓!可是比较麻烦的是常常在电视报道里听到“这条在法律上还是空白”。我就又不懂了,这个时候,没法可守耶,该咋办嗫~
8, 这条我最爱。说大家都要艰苦朴素,切莫奢侈浪费。所以拜托各大奢侈品牌,赶紧撤离中国吧!我们以你们为耻呐!
Over。阿姨,您看懂没?看懂了,麻烦帮我们宣传一下。您要是发展下线,可以有提成。您要是发展两个,那就能拿两分提成,要是这两个再各自发展两个,您就可以拿6分提成,您那两个的两个再发展两个的两个的两个的两个……鸡生蛋,蛋生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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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梳子同学写的的命题作文一篇 。
I
自从上次她哭了一夜之后,我没有见她再流过一滴眼泪。
她是我的主人,小禾。原来我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小牛角梳。小禾在地下通道的小车上看到我,和老板侃了半天价才把我带回家。其实她还是买贵了两块钱,因为我实在是太普通了,没有花纹,没有光泽,韧性也不太好,连一个盒饭钱都不值。她喜欢随身带着我,上洗手间时,总是不忘把我掏出来梳上两下。她的头发很长,很多,很厚。说实话,对于我这样小的身体,梳这样的头发实在是有点吃力。可是我还是很努力的把每根头发都梳好,因为我喜欢看她梳好头后上扬的嘴角。
她是这样爱笑,甜甜的,醉人的,以至于上次看到她哭的时候,我吓得从梳妆台上跌下来。好怕她哭,真的很怕。看着她哭,就像看着花朵凋谢,看着溪水干涸,看着树木落叶,美丽,却令人窒息。
她疯狂的挂了电话,删除了所有的通讯录和短信,然后狠狠地把手机摔在了地上。看着手机电池盖蹦出来的样子,我知道她这次是认真的。我不清楚电话另一头是谁,可是我想,要么是她爱的人,要么是她恨的人。
她开始哽咽,泪水簌簌的往下掉。她喝水,喝很多水,是怕自己眼泪会流干么?我不知道,也不懂。可是我知道,她做了很多梦,不醒的梦。
II
由于她辞了工作,我们不得不搬家了,搬到一个更小的公寓去。
她脱离了以往的所有关系圈,决心从新开始生活。她剪去了头发,换成了零乱的短发。我很担心,她或许不再需要我了。
可是她依然把我放在包里。我不知道她是懒得将我再重新找个地方放起来,还是已经习惯了我在身边,或者是哪天她还会用得上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她还是成天带着我,让我见证着她的喜与乐。
她开始在一家很大的外企上班,名字我不懂念。不过我看着老板那张威严肃穆的脸,想来应该是很厉害的公司。她每天加班加到很晚,我不知道她是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是自己找了很多工作来做,总之她总是很忙。她忙得甚至上洗手间都忘记了照镜子。那样上扬的嘴角,很久未见。
每天回到家,已经是深夜。淋浴声,电吹风声,随后是大口喝水声,这是她睡前的三步曲。没有电视声,没有音乐声,没有电话声,没有笑声,没有哭声……直到清晨的闹铃声,才能打破这房间内的沉寂。
那夜的哭泣,让她失声了么?
III
女人生来是应该微笑的。当她们学会哭泣的时候,证明着男人的消失,或者出现。
她终于病倒了。再次辞职,休息在家。直到阳光照到床头,她才渐渐醒来。倒上一杯清水,裹着被子,蜷在阳台的雷达椅上晒太阳。
如果有人看到我这个样子,一定以为是个寄生的怪物吧,她想,应该没有人像我这样了吧,失恋,失业,生病,全部赶在一起来。
抬眼四望,阳光有些刺眼,钻进鼻孔的阳光似乎长着绒毛,挠得鼻子痒痒。“阿嚏~~”,感冒让这个喷嚏打得更具艺术感了。对面传来“噗哧”的笑声。小禾有些又羞又恼,瞪了瞪对面的阳台。
那是一个穿着简单的男人,敞领纯白T恤,oversize棉布裤子,一双人字夹脚拖,头发蓬乱,眼神蒙松。他看着对面这个眼睛肿得像桃子,鼻子拧得通红,裹着厚棉被的女妖怪,忍不住笑出声来。
小禾大口灌了一杯水,把脚丫翘在了栏杆上,正对对面阳台,然后在温暖的阳光中昏昏睡去。
IV
神和妖只有一线之差。像小禾这样的人,连这一线之差都没有,说不清她究竟是神还是妖。
小禾醒来,太阳已经没踪影了,头疼得厉害,更是饿得厉害。只怪自己平时总是早出晚归,从来没叫过外卖,也从来没囤积点粮食。现在饿得两眼发直,小禾只好忍着头疼出门觅食。
电梯很慢,小禾按了半天,还是停在一楼。小禾有些抓狂,两眼发黑的狂按电梯。
叮,电梯门终于开了。一个人从电梯里走出来,手里拎着好几袋东西,洋溢着食物的香味。
小禾来不及抬头,只看着他手里的食物,和一双穿着人字拖的脚,两眼一黑……
她又进洗手间了。照着镜子,她忽然又拿起我,梳了梳零乱的短发。我想她又想留长发了。
-
前年8月,刚开始我的记者实习生涯。为一本旅游杂志写的“爱在旅途”专栏,讲述旅途中的爱情故事。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发表。不过昨晚翻出来再看一遍,还是很喜欢当时我写的这个故事。觉得这个关于相遇的故事,实在是美不胜收。转眼两年已经过去了,这样的故事依旧在我的心中徜徉。
Amour
在巴黎寻找爱情
香榭丽舍的地上
教堂的椅背上
赛纳河畔的石头上
重复成百上千次
Amour
为了一个故事,我飞了巴黎。
有一个法国艺术家, 因为深爱着一个得不到的女人,他每天在女人会经过的地方写下无数个“Amour”。在路上,在墙上,在桥上,在地铁站,公园里……让女人随时可以感受到他的爱。
这是身在巴黎的Julia在电话线那头讲给我听的。她的语气有点不屑,我想或许她跟我说话的时候正在涂脚趾甲油。可是“Amour”却让我心里一软。我想我该去看看它,在巴黎的每个角落。
手机留言箱里全是老板的留言。看来他对我的失踪很是不满,但是我知道我是一个让他没辙的人。每次他对我的任性总是怒言相向,可到最后总是不了了之。所以我又一次大胆的关掉手机,直飞巴黎。
落日余晖的黄昏,和Julia共进晚餐。
这是一家名叫L’Ambroisie的餐厅。这家餐厅只有40个位子,一个月以前接受订位,早一天晚一天都不行。唱机里放的是《The Romance of European Love Songs》。在巴黎听法语歌的感觉和我以前听的感觉截然不同。一杯Cappuccino,一份mouse de poivron rouge(甜红椒慕斯)。C'est la vie。
正在我享受美味的时候,Julia的手机响了,看她说话的眼神,我知道电话那头是谁。挂了电话,Julia便一边说着sorry一边告诉我不能陪我了。我知道她是为了她的幸福离开我,我对她这样抛弃我发不出半句怨言。于是我只好独自享受石材的地板,柔和的灯光,半份的晚餐。
我不喜欢一个人用餐的感觉。眼睛除了盯着盘中的食物,似乎看哪里都会很不自在。我一边喝着所剩无几的咖啡,一边无意识的张望着。外面是形形色色的人群,屋内是美味佳肴。
我想起了那个艺术家。他所深爱的女人会是什么样的呢?
隐约听到某人说道“amour”。心里又一软。法语的发音似乎就是有这样的功能。说话的是临桌的一个和我一样有着黑眼睛黄皮肤的男人。我不知道他的电话那头是谁。
他穿得很休闲,休闲得让人觉得和这个餐厅有点不搭调。我在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能这样的要么是不懂生活的人,要么是很懂生活的人。他也注意到我在观察他了。他用一个浅浅的微笑回应我,然后买单,起身,背起他大大的旅行包,扬长而去。几分钟之内,我又被抛弃了一次。
百无聊赖地在街上逛了逛,香榭丽舍,凯旋门,埃菲尔铁塔……我在想,那个画家的爱人究竟会走什么样的路线。一路上,竟没见到一个“amour”。这倒是肯定了一点,那个画家必定不会爱上我。独自一人,再没有心情再去那些喧嚣或者是不喧嚣的地方。我只想赶快回到Julia的寓所,睡一个好觉,然后开始明天的寻找。
回到寓所,一边从玻璃窗眺望夜色笼罩下的巴黎,一边听着留言箱里Julia留给我的message。看来她是打算彻底的抛弃我了。未来的48小时她的寓所都属于我管辖。她还留给我一份她设计好的路线。我无心听她说的话,因为我知道真正应当寻找的是什么。我躲到床上,入梦前,眼前仿佛浮现出一个陌生人的脸……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才醒来。看来我真的是太累了,竟然一觉睡了那么久。
我盘算着去巴黎歌剧院,或许那个女人会去听一场歌剧吧。也想去赛纳河畔,或许河边会有她的脚印吧。更想去看看教堂,她应该是个虔诚的教徒吧……我得去一切可能的地方,一切“amour”可能会出现的地方。
我正打着如意算盘,谁知竟一声不响的扎进了一个人的怀里。我到哪里都喜欢背着我的宝贝:旧旧的手工青稞制笔记本,用了3年的sony CD随身听,Tori Amos的唱片,杜拉斯的传记,朋友送的塔罗牌……Julia早就说我简直是发疯。既然是呵护备至的东西,干嘛还做什么事都要带在身边。然而它们现在都一股脑地撒了出来,蹦得满地都是。看着它们似乎在向我示威的样子,我实在是又心疼又恼火。我正想把怒气朝着闯祸的人发泄时,发现原来正是那个 和我“共进晚餐”的男人。他又以浅浅的微笑回应我,然后将东西一一拾起。
“Are you OK?”我正傻傻的发着呆,他关切地问道。
“不会那么老套吧。”我心想着,无法相信这样的邂逅故事会在我身上上演。“我没事。Oh,I’m OK.”我有点走神了。
“你是中国人?我也是!”他听见我无意中冒出来的普通话,倒是兴奋异常。
我也为旅途中能有这样一个小插曲也感到暗自庆幸。
原来他是一个“职业旅行家”。年纪不大,脚步却已遍布大半个地球。遇上他我算是走运了。
卢森堡公园,梅迪西喷泉,凡尔赛宫,巴黎歌剧院,圣雅克塔……原来两人同行是这样的欢乐。夜幕已经悄然降临,我们却似乎忘却了还有“时间”这回事,在著名的Open Café喝上一杯香醇的咖啡。
“有一个法国艺术家, 因为深爱着一个得不到的女人,他每天会在女人会经过的地方写下 ‘Amour’,让女人随时可以感受到他的爱,在日里,在夜里。于是巴黎因为他而成了一个充满爱的城市,即使他现在已经放弃了对女人的不可能的追求,他还是会在巴黎的任何地方写下一百个‘Amour’,让所有人因为爱而感到幸福。今天我一路找着‘Amour’的字样,可是一无所获。”我一边搅着咖啡一边说着。他依旧以浅浅的微笑回应我。
坚决拒绝他送我回家后,独自回家。我一路看着橱窗,看着行人,看着店里各式各样的小东西。在某个不起眼的街角,我无意间看到了这两天遍寻不着的“Amour”。用白色的喷漆,小小地喷写在地上,字体有一些模糊了。它的出现是如此不露痕迹,我不知道现在这个词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回到空无一人的寓所,淋浴,CD,杂志……打开电脑,发现邮箱里有一封新邮件,发信人是他。
简单一行字:回去的路上我在停车缴费机的下方找到它了——Amour。
以后的故事,又是另外一个了。